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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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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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桂0107民初146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桂民初号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崇左市资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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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2)桂0107民初1461号原告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崇左市资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3日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8号大楼二层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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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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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桂0107民初147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桂民初号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车德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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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2)桂0107民初1470号原告南宁市科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车德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3日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8号大楼二层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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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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