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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世纪

    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惠阳区三和开发区惠澳大道东侧矮岭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顺辉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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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62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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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0-12-08
    2

    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东顺辉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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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302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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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6-18 2020-12-1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2622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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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62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东顺辉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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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6226号深圳市东顺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金世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302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62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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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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