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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菲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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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60号1805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终15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4-16 2020-12-21
    2

    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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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民辖终6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9-29 2018-12-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广州菲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挺、王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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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47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菲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执4757号广州菲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理想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挺、王婷:本院立案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47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本院(2018)粤01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们(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支付款项116827941.65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84228.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32299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报告财产令内容为:本院受理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们(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收起

    ... 展开
    2020-12-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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