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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商高科

    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2GH-H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迅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撤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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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907号之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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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10-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民初4907号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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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9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迅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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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907号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黄继宏: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迅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黄继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2019)粤03民初490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490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准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撤诉。案件受理费541,800.00元,减半收取计270,900.00元,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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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4
    2

    (2019)粤03民初4907号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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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9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迅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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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907号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黄继宏: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迅宝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黄继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民初4907号。因你(司)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传票、全案证据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0年7月22日10点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并于2020年7月23日15点00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司)届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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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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