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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宇建筑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上西街10号楼2幢1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乾坤,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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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321执25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李乾坤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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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3-31
    2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2执858号之一 民事

    申请执行人-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6 2020-11-02
    3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谭周清社会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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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2002民初4276号 社会保险纠纷

    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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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10-15
    4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2执858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4 2020-11-02
    5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李乾坤、毛树芝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皖1321民初5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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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2020-03-16 2020-08-05
    6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李乾坤、毛树芝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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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1321民初4522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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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人民法院 2019-12-11 2019-12-20
    7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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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403民初149号 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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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山县人民法院 2019-05-05 2019-08-20
    8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四川华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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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2002民初404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华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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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17-12-26 2018-02-05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李乾坤 毛树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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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砀山县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20-03-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1403民初149号公告送达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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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403民初1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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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迁移新址,地址不详,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川1403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3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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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6
    2

    (2019)川1403民初149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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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403民初14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合众拓展铁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迁移新址,地址不详,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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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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