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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耐电气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上雪科技工业城东区10号E栋厂房101-1楼、2楼、3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7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7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罗智杰、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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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79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罗智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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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2

    任钰鹏、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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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7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任钰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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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3

    马文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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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831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马文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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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4

    张银添、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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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77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银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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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5

    陶刚、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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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81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陶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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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6

    林明娟、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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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80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林明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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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7

    陈国、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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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7676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陈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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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0-12-30
    8

    沧县源通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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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0921民初1950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沧县源通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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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县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1-01-31
    9

    东莞市精弘创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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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2223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精弘创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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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0-12-29
    10

    东莞市大忠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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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2115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大忠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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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0-12-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执7947号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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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794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巾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巾彩桩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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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7947号之一重庆巾彩桩园科技有限公司、巾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巾彩桩园科技有限公司、巾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不在原住址,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与你方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1)粤0307执79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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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3
    2

    (2021)粤0307执794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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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7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 巾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巾彩桩园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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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7947号重庆巾彩桩园科技有限公司、巾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357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执79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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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3

    (2020)粤0307执1619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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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1619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周宇飞 被告-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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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执16190号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周宇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0]163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执161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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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6
    4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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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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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7446.97元;二、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107446.9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5月11日支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353.4元,由被告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联系人:黄爱香联系电话:0755-86609554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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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5

    (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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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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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24%的利率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支付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深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60.5元,由被告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联系人:黄爱香联系电话:0755-86609554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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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6

    (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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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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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163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盛越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24%的利率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支付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深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60.5元,由被告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联系人:黄爱香联系电话:0755-86609554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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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7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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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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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7446.97元;二、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107446.9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5月11日支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353.4元,由被告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联系人:黄爱香联系电话:0755-86609554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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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8

    (2020)粤0307民初20481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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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048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陈森 被告- 吴志民 邓飞雁 蒲琼 李鸿儒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耐海成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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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0481号蒲琼、李鸿儒、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奥耐海成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告陈森与被告吴志民、邓飞雁、蒲琼、李鸿儒、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奥耐海成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0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森投资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8年8月6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75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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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9

    (2020)粤0307民初2185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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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18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江门市远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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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1858号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门市远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1858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江门市远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71829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7182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20年6月11日计算至被告付清货款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江门市远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公证费800元、诉讼保全保险服务费1000元;三、驳回原告江门市远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3元、诉讼保全费823元(原告均已预交),全部由被告负担,原告可向本院申请退回已预交的上述费用,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费用1726元,如拒绝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9月2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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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10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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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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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友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奥耐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568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9日10时30分在粤海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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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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