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郑州春光冷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郑州天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豫0108民初5809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郑州春光冷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0-30 |
2 |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子午通粮油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豫0105执13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20-05-26 | 2020-06-11 |
3 |
史学海与中京郑粮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子午通粮油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豫0105民初2374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史学海 收起
...
展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9-12-03 | 2020-03-24 |
4 |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子午通粮油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豫0105民初1048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9-04-17 | 2019-06-19 |
5 |
郑州粮油食品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子午通粮油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豫0105财保260号 | - |
申请人-郑州粮油食品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9-02-11 | 2019-02-1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陈广滨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 | - |
当事人- 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陈广滨、罗丽华分别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两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为(2021)粤0106执10036、10124号案的被执行人,分别对穗天劳人仲案【2021】886、892号仲裁裁决确定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余额在49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追加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2021)粤0106执10036、10124号案的被执行人,分别对穗天劳人仲案【2021】886、892号仲裁裁决确定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余额在51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540480732021-09-1016:27:51:238联系人:黄雪媚、谢静音(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陈广滨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联系人:黄雪媚、谢静音电话:83006276 收起
...
展开
|
2021-09-10 |
2 |
(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陈广滨、罗丽华分别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 | - |
当事人- 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陈广滨、罗丽华分别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两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陈广滨、罗丽华分别申请追加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3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539486242021-06-0116:36:35:593联系人:黄雪媚、谢静音(2021)粤0106执异624-625号陈广滨、罗丽华分别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联系人:黄雪媚、谢静音电话:83006276 收起
...
展开
|
2021-05-31 |
3 |
(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00224元及滞纳金(从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以11129328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6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止,以5500224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500224元为基数,均按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14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驳回原告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425元,由被告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1470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621942021-04-0616:08:46:592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电话:83006753 收起
...
展开
|
2021-04-02 |
4 |
(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原告诉请: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2500224元及滞纳金1511642.31元(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算至2020年6月15日);2、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合计:4011866.31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9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007342020-08-1915:51:31:317联系人:(2020)粤0106民初23157号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京安洁净(北京)能源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联系人:电话:83006753 收起
...
展开
|
2020-08-1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