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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考伯思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A座27楼ABE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6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13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非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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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15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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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8-19
    2

    深圳市振萱包装有限公司、其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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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112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振萱包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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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6-30
    3

    王梦瑶、李非凡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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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执11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王梦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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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18 2020-11-17
    4

    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与李非凡、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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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177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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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22 2020-06-03
    5

    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与李非凡、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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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177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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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22 2020-06-03
    6

    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与李非凡、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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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177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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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22 2020-06-03
    7

    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与李非凡、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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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177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美轩家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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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22 2020-06-03
    8

    高淑红与綦达鹏、闫驾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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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22217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高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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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01-03 2020-05-16
    9

    高淑红与太林虎、邓兰英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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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20046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高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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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12-31 2020-06-16
    10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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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执22493号 其他案由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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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12-26 2020-09-03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天津市宁河区爱尚家装饰设计店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张雅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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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G55 2018-12-25
    2 (2018)粤0303民初22793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邓少君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綦达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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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18-11-22
    3 (2018)粤0303民初234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升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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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G34G35中缝 2018-11-22
    4 (2018)粤0303民初221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性习新天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李非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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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G04 2018-11-11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6执31125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23 详情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3112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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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11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振萱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李非凡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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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125号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非凡: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振萱包装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2107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1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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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9
    2

    (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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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郑紫映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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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紫映诉你(们)的劳动合同纠纷(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映紫2018年9月工资1961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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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5
    3

    (2018)粤0303民初2547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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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5474号 -

    原告- 肖瑜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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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瑜诉你劳动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25474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肖瑜撤回起诉处理。本案诉讼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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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3
    4

    (2018)粤0303民初234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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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34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升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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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升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23476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标识制作合同》。二、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人民币683002.2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30元,由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1063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该公告于2019年3月26日公告于本院网站及公告栏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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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6
    5

    (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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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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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贾雅丽诉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贾雅丽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贾雅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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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8
    6

    (2018)粤0303民初2279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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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2793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邓少君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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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达鹏、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威考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少君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3民初227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邓少君人民币41800元。二、驳回原告邓少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6元,由原告邓少君负担人民币130元,由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916元;公告费人民币780元,由被告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付,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人民币169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该公告于2019年2月26日登于本院网站上。二Ο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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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6
    7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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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丽娟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找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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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丽娟诉被申请人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找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丽娟2018年8月份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1280元、2018年9月份的工资5200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827元,合计人民币9307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张丽娟的其他仲裁申请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2月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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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6
    8

    (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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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郑紫映 当事人-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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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紫映诉你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25399号。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原告8、9月份工资合计3331元,2、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2月27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五楼第十二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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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9

    (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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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贾雅丽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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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雅丽诉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23219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以上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界满后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2月19日11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五楼第十二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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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6
    10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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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丽娟 被告- 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找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及杭州找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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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丽娟诉你单位及第三人杭州找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18日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丽娟诉你单位及被申请人深圳威考伯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9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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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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