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好世界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东方社区白石路东8号欢乐海岸购物中心欢乐海岸购物中心L-07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4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广兴隆海鲜冻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3民初16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广兴隆海鲜冻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11-24 2021-03-19
    2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兴隆海鲜冻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辖终2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1-01-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5执976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31 详情
    2 (2021)粤0305执976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31 详情
    3 (2021)粤0305执6497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19 详情
    4 (2021)粤0303执1092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2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9769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执976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富翔 当事人-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769号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富翔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0]483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7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09
    2

    (2021)粤0305执9764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执976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楚玉杰 当事人-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764号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楚玉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0]483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7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08
    3

    (2021)粤0305执6497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执649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梁石良 当事人-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6497号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梁石良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0]492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64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21-04-26
    4

    (2021)粤0304财保8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执保67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 深圳市好世界智慧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香蜜湖好世界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执保673号周红霞、申烽、邓渡林、深圳香蜜湖好世界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申请人周红霞、申烽、邓渡林、深圳香蜜湖好世界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深圳好世界传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好世界智慧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仲裁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304财保82号民事裁定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4财保8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0304执保673号【(2021)粤0304财保82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注:本公告于作出当日张贴于本院门口公告栏张贴人:刘虹 收起

    ... 展开
    2021-03-3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