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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农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开业
    • 官网:-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欣荣路1号水悦城邦花园4栋P2号铺
    • 简介:-
    • 法律诉讼 67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5

    法律诉讼6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麦杏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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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9912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再审申请人-麦杏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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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1-01-03
    2

    苏文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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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执1253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苏文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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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12-12 2020-03-05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周嘉辉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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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执12456号之一 银行卡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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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12-04 2020-03-09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吴桂森、梁凤英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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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执12455号之一 银行卡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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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10-30 2020-08-20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与嵇小玉、江振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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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182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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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09-03 2020-06-20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与曾文杰、张利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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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85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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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06-04 2019-06-13
    7

    麦杏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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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终242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麦杏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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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9 2020-01-03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与郑志涛、赵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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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06民初1898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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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8-11-27 00:00:00 2018-12-13
    9

    郑志涛、赵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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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06民初18984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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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8-11-27 2018-12-13
    10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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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103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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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1-23 2019-04-19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黎艳芬 邓刚发 邓文坚 麦健强 邓维坚 邓美屏 文汇洪 赵炳忠 陈宝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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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05-23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 韩子辉 邓维坚 黎秀冰 黎艳芬 邓刚发 麦健强 文汇洪 邓美屏 邓文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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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7-12-1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6民终1034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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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103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 韩子辉 邓维坚 黎秀冰 黎艳芬 邓刚发 麦健强 文汇洪 邓美屏 邓文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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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10347号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邓文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民终10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3170元,由上诉人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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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4
    2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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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 韩子辉 邓维坚 黎秀冰 黎艳芬 邓刚发 麦健强 文汇洪 邓美屏 邓文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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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邓文坚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清偿流动资金贷款本金共计26242489.66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编号44010120170001610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为758395.95元,以790000元为本金从2017年11月21日起按照贷款年利率5.0895%计算利息至2017年12月14日,以761588元为本金按照贷款年利率5.0895%计算2017年12月15日当日一天的利息,以758395.95元为本金从2017年12月16日起按照贷款年利率5.0895%计算利息至2018年2月23日,对前述未能按期清偿的利息按罚息年利率7.63425%计算复利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从2018年2月24日起,以758395.95元为本金按罚息年利率7.63425%计算罚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编号44010120170001609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为694093.71元,以694093.71元为本金从2017年11月21日起按照贷款年利率5.0895%计算利息至2018年2月23日,对前述未能按期清偿的利息按罚息年利率7.63425%计算复利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从2018年2月24日起,以694093.71元为本金按罚息年利率7.63425%计算罚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编号44010120170001608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为1600000元,以1600000元为本金从2017年11月21日起按照贷款年利率5.0895%计算利息至2018年2月26日,对前述未能按期清偿的利息按罚息年利率7.63425%计算复利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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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0
    3

    (2017)粤0606民初1422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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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14224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 麦杏宜 被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麦秀霞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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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国荣:本院受理原告麦杏宜诉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麦秀霞与你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三十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本案定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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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6
    4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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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黎艳芬 邓刚发 邓文坚 麦健强 邓维坚 邓美屏 文汇洪 赵炳忠 陈宝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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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邓文坚、麦健强、邓维坚、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内容如下:1.请求撤销(2017)粤0606民初7562号民事判决;2.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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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23
    5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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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黎艳芬 邓刚发 邓文坚 麦健强 邓维坚 邓美屏 文汇洪 赵炳忠 陈宝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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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邓文坚、麦健强、邓维坚、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内容如下: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44010120170001416、44010120170001436、44010120170001438、44010120170001468、44010120170001479、44010120170001482、44010120170001490、44010120170001762、44010120170001792、44010120170001799、44010120170001806、44010120170001808、44010120170001809、44010120170001811、44010120170001814、44010120170001838、44010120170001854、44010120170001857、44010120170002334、44010120170002340、4401012017000234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于2017年5月26日到期;二、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清偿贷款本金13344084.8元及利息585462.37元、复利(计算方式:截止至2018年2月25日为13848.55元,此后复利以585462.37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7.308%计收至实际清偿之日)、罚息(计算方式:以13344084.8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7.308%计收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在债权最高余额3600万元范围对被告文汇洪、陈宝英提供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振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南街17号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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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04
    6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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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 韩子辉 邓维坚 黎秀冰 黎艳芬 邓刚发 麦健强 文汇洪 邓美屏 邓文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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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邓文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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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9
    7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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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75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黎艳芬 邓刚发 邓文坚 麦健强 邓维坚 邓美屏 文汇洪 赵炳忠 陈宝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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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邓文坚、麦健强、邓维坚、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黎艳芬、邓刚发、邓文坚、麦健强、邓维坚、邓美屏、文汇洪、赵炳忠、陈宝英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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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7
    8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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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 陈用品 苏显华 周锵云 周子甄 陈桂霞 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 郭志强 郭桂洪 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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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陈用品、苏显华、周子甄、陈桂霞、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郭志强、郭桂洪、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陈用品、苏显华、周锵云、周子甄、陈桂霞、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郭志强、郭桂洪、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并依法作出(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周锵云不服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1、对一审判决第一判项作出改判,判决上诉人无需对编号为4401012014001112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支付罚息6842.5元(以170万元为本金,从2015年4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年利率9.66%计算罚息,暂计至2015年4月30日),以上合计暂为6842.5元;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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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5
    9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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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 陈用品 苏显华 周锵云 周子甄 陈桂霞 佛山市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 郭志强 郭桂洪 佛山市金兰橡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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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3
    10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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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06民初109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 韩子辉 邓维坚 黎秀冰 黎艳芬 邓刚发 麦健强 文汇洪 邓美屏 邓文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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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邓文坚: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捷丰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浩贸易有限公司、韩子辉、邓维坚、黎秀冰、黎艳芬、邓刚发、麦健强、文汇洪、邓美屏、邓文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独任审判人员(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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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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