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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德信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永丰办前进路与青年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
    • 简介:-
    • 法律诉讼 28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6

    法律诉讼2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吴璠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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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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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王彩玲、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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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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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郑海华、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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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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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占坤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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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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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余华伟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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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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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张六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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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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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张丽荣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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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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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刘瑞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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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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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高周雷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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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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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刘利珂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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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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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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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65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肖婉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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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6522号 肖婉莹: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肖婉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12833.38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 年09月07日起以12833.3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12568.16元);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公告费等;起诉总金额合计(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28401.54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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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2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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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65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阎昆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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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6519号 阎昆英: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阎昆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13333.32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 年08月10日起以13333.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13306.65元);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公告费等;起诉总金额合计(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29639.97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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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3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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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65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杨凤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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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6518号 杨凤月: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凤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5000.04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 年08月18日起以5000.0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4963.37元);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公告费等;起诉总金额合计(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12963.41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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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4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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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652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夏红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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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6520号 夏红亮: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夏红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12833.37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 年10月29日起以12833.3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12123.26元);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公告费等;起诉总金额合计(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27956.63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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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5

    送达裁判文书——沈立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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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118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沈立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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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11823号沈立龙:本院受理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沈立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9民初11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虹口区人民法院2022年3月2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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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6

    (2022)粤0304民初795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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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刘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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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3号开庭公告2022/3/238:16:10来源:福田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7953号刘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刘斌偿还原告13541.71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年11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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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3
    7

    (2022)粤0304民初795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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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李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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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1号开庭公告2022/3/238:15:11来源:福田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7951号李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李艳偿还原告15000.03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8年03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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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3
    8

    (2022)粤0304民初795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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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刘凤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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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7954号开庭公告2022/3/238:17:27来源:福田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4民初7954号刘凤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凤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刘凤花偿还原告12500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年09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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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3
    9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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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4民初95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刘宗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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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4民初9577号 刘宗国: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及证据一套。原告诉请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刘宗国偿还原告5250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2017年12月02日起以5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全部清 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4840.5元);2、判令被告刘宗国承担原告追索债权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公告费等。起诉总金额合计(暂计算至2021年9月15日)为13090.5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刘宗国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答辩期及举证期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4时30分,请准时到我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第二审判庭(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参加庭审,审判员庄宁为本案主审法官,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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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0
    10

    送达裁判文书——黄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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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938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被告- 黄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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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9383号黄双:本院受理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黄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9民初9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虹口区人民法院2022年3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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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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