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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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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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935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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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8-27 | 2020-12-04 |
2 |
广州市润多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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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执7726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润多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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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1-28 | 2020-03-19 |
3 |
吴明谦、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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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执15305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吴明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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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1-20 | 2020-03-18 |
4 |
广州市润多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韩章福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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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3118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广州市润多益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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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5 | 2019-04-01 |
5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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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执563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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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25 | 2019-05-13 |
6 |
黄其通、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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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6执23216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黄其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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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3-06 |
7 |
黄婉姗、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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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6执24686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黄婉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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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3-06 |
8 |
朱骏昌、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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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6执23217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朱骏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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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3-06 |
9 |
曹灿彬、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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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6执23945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曹灿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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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3-06 |
10 |
邱露娣、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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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6执25617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邱露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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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3-0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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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粵73知民初490号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品学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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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G49 | 2019-08-27 |
2 | (2019)粵73知民初491号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品学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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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G49 | 2019-08-27 |
3 | (2018)粤0106民初17612号 | 劳动争议 |
被告-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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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 2018-08-3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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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106执15305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7-11 | 详情 |
2 | (2019)粤0106执7726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4-1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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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2071执异563号的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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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执异563号 | - |
原告- 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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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杨运昌、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1日15时3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复印件、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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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
2 |
(2021)粤2071民初2833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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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民初28331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翟召华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杨运昌 杨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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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杨运昌、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翟召华、第三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陈春华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舒,彭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叶丽敏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准许追加被告杨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2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二、准许追加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8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三、准许追加被告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9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四、准许追加被告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2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五、准许追加被告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30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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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
3 |
(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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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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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执行追加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广州食安菜妈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的被执行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分别在180万元、12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追加被申请人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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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
4 |
(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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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 |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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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执行追加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的被执行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分别在180万元、12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追加被申请人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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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
5 |
(2021)粤2071执异186号的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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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 |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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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运昌、翟召华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1年7月7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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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
6 |
(2021)粤2071执异186号的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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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 |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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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运昌、翟召华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1年7月7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复印件、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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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
7 |
(2020)粤2071民初9353号公告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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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935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山市菜妈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杨明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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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诉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山市菜妈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71民初9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返还租金250359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50359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5000元;三、被告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400元;四、驳回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被告食安菜妈公司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9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凝维德食品有限公司负担1825元,被告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172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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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
8 |
(2019)粤0112民初12665号原告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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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2民初1266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翟召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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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2665号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2民初126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原告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6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标准,从2017年12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违约金(违约金以本金6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标准,从2019年3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二、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对本判决的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793.2元,由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费原告已预交,本院退回,被告履行本判决时迳付给本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七月十日534279382020-07-1016:34:33:549(2019)粤0112民初12665号原告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公告,有限公司,履行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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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
9 |
(2019)粤0112民初12732号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何仙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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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2民初1273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翟召华 何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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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2732号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何仙:本院受理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何仙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何仙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讼须知及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应收账款债务范围内向原告支付保理融资本金6385333.33元及自2016年11月22日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的保理服务费(保理服务费以本金63853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告未受清偿的保理融资本金承担回购义务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保理服务费(保理服务费以该本金为基数,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翟召华和被告何仙对被告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530223472020-01-1011:49:40:967(2019)粤0112民初12732号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跑腿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翟召华、何仙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送达,原告,保理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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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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