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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融资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5号平安财富中心5-3
    • 简介:-
    • 法律诉讼 317
    • 法院公告 92
    • 失信被执行人 20
    • 送达公告 90

    法律诉讼31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岳兵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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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执复17号 追偿权纠纷

    复议申请人-重庆鑫茂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岳兵
    申请执行人-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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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25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王正吉重庆惠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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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民初14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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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2 2021-05-14
    3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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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最高法民申390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再审申请人-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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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2-24
    4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沈前林、重庆浩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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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民终44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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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0-09-02
    5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庞文建、重庆浩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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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民终44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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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0-09-02
    6

    张小立与李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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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06民初318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张小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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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20-08-14 2020-09-28
    7

    陈善斌与重庆胡桃山商贸有限公司、江显超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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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民初1144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陈善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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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28 2020-09-02
    8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艾显敏重庆联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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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05执3669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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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08-28
    9

    重庆市良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李一民曾明宽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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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民终6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重庆市良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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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14 2020-09-08
    10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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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民终1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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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10 2020-09-08

    法院公告9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渝01民初11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徐淑平 江显超 周倍先 杨云桂 重庆胡桃山商贸有限公司 杨晓英 王先木 唐少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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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44 2020-11-12
    2 (2019)渝01民初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程恩国 重庆知力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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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19 2020-02-11
    3 (2019)渝01民初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骊魁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知力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乙荣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李朝东 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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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19 2020-02-11
    4 (2019)渝01民初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曾明宽 李一民 重庆福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良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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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19 2020-02-11
    5 (2019)渝01民初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万州区永可全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 明方成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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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23 2020-01-16
    6 (2019)渝01民初97号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灏太通铭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 明方成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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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81 2020-01-05
    7 (2019)渝01民初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伍登忠 重庆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李朝东 杨欣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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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81 2020-01-05
    8 (2019)渝01民初100号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浩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及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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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92 2020-01-02
    9 (2019)渝01民初8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刘恒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观天下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人- 李世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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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02 2019-12-22
    10 (2019)渝01民初11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陈善斌 被告- 重庆胡桃山商贸有限公司 江显超 周倍先 王先木 杨云桂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唐少华 徐淑平 杨晓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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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G82G83中缝 2019-12-22

    失信被执行人20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渝01执恢400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9-11 详情
    2 (2019)渝0112执8642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6-04 详情
    3 (2019)渝0112执807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6-04 详情
    4 (2018)渝0106执4004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7-09 详情
    5 (2018)渝0106执322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31 详情
    6 (2018)渝0106执324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31 详情
    7 (2018)渝0106执3225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30 详情
    8 (2018)渝0106执3215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29 详情
    9 (2018)渝0106执3192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28 详情
    10 (2018)渝0106执3174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25 详情

    送达公告9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渝0112民初1461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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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12民初1461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陈善斌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被告- 周倍先 唐少华 徐淑平 杨云桂 江显超 王先木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胡桃山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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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12民初14618号江显超、周倍先、王先木、杨云桂:我院受理的原告陈善斌与被告周倍先,唐少华,徐淑平,杨云桂,江显超,王先木,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胡桃山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杨晓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12民初1461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为:一、请求判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房屋被拍卖后的价款损失127.902万元,并从2018年10月25日起,以127.902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全部付清为止;二、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裁判。一审案件承办人:刘利联系电话:(023)67177560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7月09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0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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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9
    2

    (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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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张悦 当事人-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建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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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0000000292917)、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659001679270858F):本院受理原告张悦与被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第三人袁子艺、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重庆建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于2019年2月23日宣判。现因原告张悦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对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案件原告张悦的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内容如下:1、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民事判决;2、对本案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要求解除对上诉人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怡景路88号7幢1-8-1号房屋(115房地证2015字第07191号)查封的诉讼请求;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6月12日上传日期:2019年6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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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2
    3

    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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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13民终2685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上诉人- 任静及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刘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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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13民终2685号上诉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任静及你方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要领取法律文书,请前往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领取。特此公告案件承办人:何顺红,联系电话:0817-2805833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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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4

    (2018)渝0112民初1919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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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1919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骊魁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程恩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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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9194号重庆骊魁食品有限公司、程恩国:本院受理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重庆骊魁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程恩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本金1000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70833.34元(借款期内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自2016.10.20起至2017.8.16止)。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8.17起计算至被告一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8.31金额为249205.48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第1、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三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以上暂定总金额为1430038.8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24日14: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24日上传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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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4
    5

    (2018)渝0112民初1919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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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191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万州区永可全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 明方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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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9195号重庆市万州区永可全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明:本院受理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重庆市万州区永可全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明、明方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本金1000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69180.56元(借款期内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自2016.10.19起至2017.8.8止)。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8.9起计算至被告一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8.31金额为254465.75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第1、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五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以上暂定总金额为1433646.3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24日09:2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24日上传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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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4
    6

    (2018)渝0112民初191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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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1919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渔船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 明方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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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9192号重庆渔船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明:本院受理重庆华龙文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重庆渔船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明、明方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本金1000000元及借款期内利息72958.34元(借款期内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自2016.11.1起至2017.9.7止)。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9.8起计算至被告一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8.31金额为234739.73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第1、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五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暂定为1417698.0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24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24日上传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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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4
    7

    (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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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张悦 当事人-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建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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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12民初14364号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510000000292917)、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679270858F):本院受理原告张悦与被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第三人重庆建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刘恒、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唐玉琼、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袁子艺、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为: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2执异190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原告所有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怡景路88号7幢1-8-1号房屋(115房地证2015字第07191)查封;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16日14:00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一审承办人:余大勇联系电话:023-6717750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19日上传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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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9
    8

    (2018)渝0112民初764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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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76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 被告- 重庆小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刘恒 唐玉琼 张成容 吴成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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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7646号重庆小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张成容、吴成胜:我院受理的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与被告重庆小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张成容、吴成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12民初76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撤回起诉。本裁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一审案件承办人:刘利联系电话:(023)67177560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9月20日上传日期:2018年09月2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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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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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6民初1247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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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6民初12470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原告- 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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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16民初12470号之二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16民初12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借款2300000元;二、被告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利息(以2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5%,自2015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重庆德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被告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限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3-47586878,023-47586838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9月13日上传日期:2018年09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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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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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311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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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31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 被告- 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明冠军 明方成 张明 张菊英 吴红 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刘恒 唐玉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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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3112号明冠军、明方成、张明、张菊英、吴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我院受理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与被告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明冠军、明方成、张明、张菊英、吴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12民初3112号判决书:一、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截至2017年10月25日的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223719.73元、复利7698.76元;并自2017年10月26日起,以借款本金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525%计算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为止,以尚欠利息223719.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525%计算复利至利息清偿完毕为止;二、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1万元;三、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明冠军、明方成、张明、张菊英、吴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对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对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金35万元享有质押权,有权在前述第一、二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02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56020元,由重庆市瑞宝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明冠军、明方成、张明、张菊英、吴红、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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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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