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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翔龙工程

    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丹江管理处(安源工业园安源片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与肖功益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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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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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2020-09-23 2020-11-19
    2

    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与肖功益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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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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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2020-06-01 2020-11-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肖功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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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肖功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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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告肖功益(公民身份号码:360311198501280615):本院受理的(2020)赣0302民初1171号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肖功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在你方户籍登记地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302民初1171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限被告肖功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支付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货款18,019元。案件受理费250元,由被告肖功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99-66628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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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30
    2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诉肖功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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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302民初11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肖功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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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功益(360311198501280615):本院受理的(2020)赣0302民初1171号原告萍乡翔龙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拖欠货款18019元。因你未在户籍地居住,且联系电话不详,本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网络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电话:0799-6662820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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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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