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骏龙包装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和睦路109号21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2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胜利、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执异10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王胜利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1-01-15
    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成都骏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执恢272号之一 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2-31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10民初2059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8-13 2020-08-18
    4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10破申16号 申请破产清算

    原告-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6-24 2020-07-01
    5

    王美兰、王胜利企业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最高法民申147号 企业借贷纠纷

    再审申请人-王美兰 收起

    ...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0-03-30 2020-08-05
    6

    杭州余杭区余杭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王永尧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10民初1800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杭州余杭区余杭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3-09 2020-04-17
    7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成都骏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骏达包装有限公司、上海骏珑包装有限公司、王永尧、王静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执恢124号之一 对下级法院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

    当事人-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骏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骏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骏达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骏珑包装有限公司
    王永尧
    王静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30 2020-07-16
    8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骏龙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04执237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19-10-16 2019-12-02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10民初141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08-28 2019-09-03
    10

    佛山市美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浙0110民初20493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佛山市美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06-10 2019-07-02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王胜利 被告- 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 王静 王美蘭 王永尧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骏龙包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G38 2017-01-08

    失信被执行人1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6)浙1082执5303号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暂无 2016-10-17 详情
    2 (2016)浙0102执1109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6-16 详情
    3 (2016)沪0120执03571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5-24 详情
    4 (2015)杭余执民字第01172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5-01-28 详情
    5 (2015)徐执字第00338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5-01-12 详情
    6 (2015)成执字第00115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12-23 详情
    7 (2014)杭余执民字第03314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8-25 详情
    8 (2014)杭余执民字第03284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8-25 详情
    9 (2014)杭余执民字第03245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8-14 详情
    10 (2014)杭余执民字第02924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4-07-24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被告-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 王永尧 王静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之一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王永尧、王静: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王永尧、王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5025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20-08-18
    2

    (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被告-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 王永尧 王静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10民初20559号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王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王永尧、王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一、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抵偿款9312000元;二、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0元;三、被告二立即就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应当承担的所有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四、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鉴定评估费、拍卖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05-15
    3

    (2014)杭余商初字第709号 收起

    ... 展开
    (2014)杭余商初字第7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被告- 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顺达塑化有限公司 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 王永尧 王静 收起

    ... 展开

    杭州萧山顺达塑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达塑化有限公司、杭州骏龙实业有限公司、王永尧、王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杭余商初字第7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4-12-0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