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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鲜果港

    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院内(国营第706厂北厂区)2幢2层2098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92民初205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1-04-26 2021-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92民初2053号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92民初205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2053号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鲜果港(北京)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注销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喜羊羊乐果港”,并立即删除该公众号的头像标识;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7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联系电话:020-36690809 收起

    ... 展开
    2021-04-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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