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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达企业

    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八一七中路98号宇洋中央金地14层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5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熊邦兵、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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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2民终296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熊邦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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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0 2020-09-30
    2

    卢招兰、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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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802执2202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卢招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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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08-05 2020-10-26
    3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喜相逢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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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2民终5654号 侵权责任纠纷

    上诉人-喜相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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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01 2020-09-02
    4

    陈奶寿、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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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民终311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陈奶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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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24 2020-07-28
    5

    卢招兰、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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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802执1243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卢招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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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10-10
    6

    熊邦兵与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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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206民初10744号 劳动争议

    原告-熊邦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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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0-04-07 2020-10-09
    7

    丹东法信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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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辽06民初50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丹东法信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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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17 2019-09-29
    8

    2019-3580号王朝春与博达、亿力公司劳动争议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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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102民初3580号 劳动争议

    原告-王朝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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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08-30 2019-12-30
    9

    卢招兰与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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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802民初4080号 劳动争议

    原告-卢招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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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19-07-29 2020-12-10
    10

    丰田通商(广州)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张小彬、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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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203民初2363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丰田通商(广州)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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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019-07-22 2020-09-02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6)闽0505民初373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刘荣城 郑来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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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G64 2017-02-1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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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守柏 张守松 被告- 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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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守柏、张守松与你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三庭703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875352)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仲裁裁决书均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不起诉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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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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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 人事争议

    原告- 张守柏 张守松 被告- 福建省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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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守柏、张守松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南劳人仲案字〔2020〕第5704、5705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三庭703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875352)。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1月3日13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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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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