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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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森之家木业有限公司与海南乾沣实业有限公司、刘玉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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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海南森之家木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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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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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0107民初6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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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琼0107民初676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森之家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陈恩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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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琼0107民初676号陈恩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南森之家木业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欠款:32000元及利息:11872.28元(计付期间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1月16日),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以32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至实际全部付清欠款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诉函、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09:00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二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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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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