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星火众达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常熟市辛庄镇工业园区杨中北路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斌、深圳东方酷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特1241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深圳东方酷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李斌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5-02
    2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方酷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2722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7 2021-08-17
    3

    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斌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保1461号 其他案由

    原告-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5-14 2020-06-23
    4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24866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上诉人-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4 2019-11-16
    5

    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斌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保1824号 其他案由

    原告-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05-24 2019-06-20
    6

    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保1164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03-25 2019-05-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104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民初10491号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当事人- 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0491号李斌:原告苏州星火众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星火成长二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李斌、张雅希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1049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登记在张雅希名下的房屋(半岛城邦花园二期6栋1-17B)为被告李斌和张雅希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与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在西丽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法院联系人:王淑文电话:0755-86130215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7-2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