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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16号中排4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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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3民初12238号原告叶发明与被告蔡红利、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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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12238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叶发明 被告- 蔡红利 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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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12238号蔡红利、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发明与被告蔡红利、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叶发明诉请本院判令:一、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蔡红利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被告蔡红利立即退还原告的股份转让款50000元以及利息1000元(以5万元为本金,从2021年1月2日开始计算至还清为止,暂计到起诉日为1000元);二、被告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承担连带退款责任,两被告共同支付违约金5000元;三、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十九日539958162021-07-2017:14:50:0(2021)粤0113民初12238号原告叶发明与被告蔡红利、木兰传奇主播经纪人(广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告,送达,公告,原告,转让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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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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