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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览数码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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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地址:绍兴袍江新区临海路
    • 简介:-
    • 法律诉讼 1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1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浙江长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缪完英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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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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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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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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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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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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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吴江金苏华织造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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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吴江金苏华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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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绍兴中心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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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绍兴中心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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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绍兴柯桥亿帛尔绣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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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绍兴柯桥亿帛尔绣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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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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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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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绍兴市越城区越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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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绍兴市越城区越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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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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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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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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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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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7)浙0602执1778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3-15 详情
    2 (2016)浙0602执2365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5-17 详情
    3 (2016)浙0602执2298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6-05-13 详情
    4 (2016)浙0602执1867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4-18 详情
    5 (2015)绍越袍执民字第00569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5-06-24 详情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浙0602民初482号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判决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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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02民初48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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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8****5794):缪完英(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72****0023):赵咬齐(公民身份号码:3306021951****0014):本院受理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4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8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赔偿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损失;二、被告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咬齐、缪完英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六分之一的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五被告承担(被告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咬齐、缪完英对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23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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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5
    2

    (2019)浙0602民初485号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仁冠、缪完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网络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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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02民初48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赵仁冠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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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809075794)、赵仁冠(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4908115780)缪完英(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7202180023):本院受理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仁冠、缪完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8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赔偿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损失;二、被告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仁冠、缪完英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六分之一的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五被告承担(被告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仁冠、缪完英对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48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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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9
    3

    (2019)浙0602民初482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副本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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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02民初48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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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8****5794):缪完英(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72****0023):赵咬齐(公民身份号码:3306021951****0014):本院受理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4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外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担保追偿款80万元;自起诉之日起支付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暂计约为:100元;二、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各自承担因被告一未支付担保追偿款80万元的六分之一;三、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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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4

    (2019)浙0602民初485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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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02民初48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赵仁冠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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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8****5794)、赵仁冠(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49****5780)、缪完英(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72****0023):本院受理原告绍兴柯桥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2民初48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告知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担保追偿款80万元,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二、判令被告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赵仁冠、缪完英各承担因被告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未支付担保追偿款80万元的六分之一;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内。本院定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2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刘娜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鲁洪法、潘立洁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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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30
    5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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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钱洪炬 赵仁冠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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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钱洪炬、赵仁冠、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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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26
    6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4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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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被告-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钱洪炬 赵咬齐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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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钱洪炬、赵咬齐、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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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26
    7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4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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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1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告-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钱洪炬 赵咬齐 缪完英 绍兴县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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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叶氏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钱洪炬、赵咬齐、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与绍兴县国力盛邦纺织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10:40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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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5
    8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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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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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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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3
    9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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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绍兴奕华珍织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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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奕华珍织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11:15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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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9-24
    10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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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绍越商外初字第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告-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 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 叶志农 缪完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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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舒畅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奕华针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博览数码制版有限公司、叶志农、缪完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11:15在本院第18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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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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