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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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陈全义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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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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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范德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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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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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刘胜坤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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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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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刘付宽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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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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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常俊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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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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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王彦敏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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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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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李连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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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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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高建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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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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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张存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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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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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常建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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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称堌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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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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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豫0928民初130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常艳群 栗广强 李焕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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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G14 | 2018-04-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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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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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928民初368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张陈海 高丽婷 杨利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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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陈海、高丽婷: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诉被告张陈海、高丽婷、杨利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928民初3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3刊登日期:2020-01-02上传日期:2020-01-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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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
2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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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928民初563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李凡乾 张彦利 李相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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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乾、张彦利、李相如: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2019)豫0928民初5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4刊登日期:2019-12-16上传日期:2019-12-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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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3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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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928民初723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孙洪海 孙自杰 崔殿臣 马绪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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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海、孙自杰、崔殿臣、马绪莎: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诉被告孙洪海、孙自杰、崔殿臣、马绪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928民初7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23刊登日期:2019-12-12上传日期:2019-12-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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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
4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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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928民初367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赵晓红 张陈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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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陈海: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诉被告赵晓红、张陈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2019)豫0928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一、被告赵晓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3月26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止,按照月利率10.3‰计算,从2017年3月27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45‰计算);二、被告张陈海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张陈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赵晓红行使追偿权。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赵晓红、张陈海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20刊登日期:2019-09-19上传日期:2019-09-1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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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
5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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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928民初368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 被告- 刘永民 王俊霞 张明 魏荣亮 马发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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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民、王俊霞、张明、魏荣亮、马发松: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称固信用社诉被告刘永民、王俊霞、张明、魏荣亮、马发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928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1刊登日期:2019-09-11上传日期:2019-09-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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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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