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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海钜

    深圳前海海钜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3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执6456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0-11-03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645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645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海钜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钜信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6456号深圳前海海钜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钜信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友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566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64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11-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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