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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桥可

    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柯东工业园区耶溪路旁1幢106室(承诺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与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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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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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浙0109民初16708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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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9民初167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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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江墅村1幢):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9民初1670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价款892777元;二、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价款892777元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的逾期利息损失。如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28元,由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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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3
    2

    (2019)浙0109民初1670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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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9民初167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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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江墅村1幢):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恒飞绣品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柯桥可来劲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892777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89277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4.35%的1.5倍,自起诉之日起暂计算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本案定于2019年2月20日8时5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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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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