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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峰教育

    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17号1003室-2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周琦铭与程业霞、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第二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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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203民初52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周琦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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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0-07-08 2020-07-15
    2

    杭州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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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10民初58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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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03-01 2018-04-04
    3

    周琦铭与程业霞、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第二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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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周琦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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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杭州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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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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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06民初28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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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06民初286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徐建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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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06民初2861号徐建斌:本院受理(2021)浙0106民初2861号原告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建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浙0106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O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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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2

    (2021)浙0106民初28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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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06民初286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徐建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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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06民初2861号徐建斌:本院受理(2021)浙0106民初2861号原告浙江灵峰教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建斌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6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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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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