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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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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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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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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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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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吴远光、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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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吴远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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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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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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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 |
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与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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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辉腾空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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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6 |
上海高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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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高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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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 |
武汉甲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尚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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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武汉甲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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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 |
红花岗区极太不锈钢经营部、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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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红花岗区极太不锈钢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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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某无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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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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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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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成都市龙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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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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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川0105执11557号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16 | 详情 |
| 2 | (2021)黔0302执6061号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02 | 详情 |
| 3 | (2021)黔0302执1167号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22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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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04民初8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柯晓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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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公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404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一、由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275.1元;二、驳回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元,由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八日联系电话:0792-6811571联系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徐宜峰联系地址: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21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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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
| 2 |
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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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04民初8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柯晓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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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公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404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4620元,本息合计64,620元;二、驳回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88元,由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72元,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16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承办法庭: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团队承办法官:程章汶联系电话:0792-6813753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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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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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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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04民初8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柯晓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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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公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04民初861号。因本院向你方以其他方式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你方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法人柯晓东归还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借款60,000元,利息11,520元(24个月×8‰×60,000元),合计71,52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联系电话:0792-6821209联系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程章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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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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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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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404民初8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柯晓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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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公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04民初849号。因本院向你方以其他方式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你方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成都加美雅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法人柯晓东支付原告九江朗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代付九江康家旅居酒店样板间装修灯具开关工程款10275.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联系电话:0792-6821209联系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徐宜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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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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