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洛阳阳诚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存续
    • 官网:-
    • 地址:武进区洛阳镇天井村桥头组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1331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江苏中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282民初133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1-02-19 2021-03-19
    2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苏0413民初73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2020-08-14 2020-08-26
    3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周亚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苏0282民初85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周亚洪
    收起

    ... 展开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19-09-25 2020-03-31
    4

    970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江苏金西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华一船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苏0413民初970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金坛市人民法院 2019-02-03 2019-03-01
    5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郎溪巨力卷板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皖1821执70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2016-08-05 2016-09-30
    6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常州市佳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忠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苏0412执6005号之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16-05-15 2017-06-29
    7

    1331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江苏中茂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苏0206民初192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被告- 王元海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0-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诉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高文平、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苏0413民初73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被告- 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高文平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诉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高文平、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发布时间:2020/8/1715:25:26浏览次数:57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告高文平: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诉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高文平、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413民初7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一、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货款10282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20元,由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十四日[返回] 收起

    ... 展开
    2020-08-14
    2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高文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 当事人-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独立请求权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独立请求权高文平 收起

    ... 展开

    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与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高文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发布时间:2020/4/309:55:25浏览次数:206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告高文平: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洛阳阳诚建筑构件厂(以下简称阳诚构件厂)与被告江苏剑湖金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湖公司)、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高文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返回] 收起

    ... 展开
    2020-04-2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