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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朗铭地产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枢东路2号A10幢综合楼三楼31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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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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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1-01-11 2021-02-08
    2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旭博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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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民终878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南京旭博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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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1-01-14
    3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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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民终87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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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1-01-14
    4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某、南某、皖某无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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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1执保261号 -

    当事人-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某
    皖某无执行实施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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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04 2019-12-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10民初4721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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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472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兰学敏 周小康 邓志朋 被告- 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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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721号之一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志朋、周小康、兰学敏诉被告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110民初472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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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2

    (2021)浙0110民初472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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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472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周小康 兰学敏 邓志朋 被告-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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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4721号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志朋、周小康、兰学敏诉被告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08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本院第十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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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5
    3

    (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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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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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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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2
    4

    (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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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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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1845号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5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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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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