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方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2 |
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冯茂建、林国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林建平、陈方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林建平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林建平、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再审申请人-林建平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飞鸵鞋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瑞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原告-飞鸵鞋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林建平、陈方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再审申请人-林建平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李河萩、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展开
|
- | - | - |
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李河萩、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河萩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被告- 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 飞鸵鞋业有限公司 陈方 吴洁和 戴碎存 陈金玉 戴洁珍 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 2018-03-28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恒宇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方 吴洁和 戴洁珍 戴碎存 林恩胜 张金夫 朱小东 贾晓微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2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上诉状副本——王仁乐、章月华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302民初1165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支行 被告- 王仁乐 章月华 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302民初11657号王仁乐(公民身份号码:330321197301262132)、章月华(公民身份号码:33032119720924242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新城支行诉你们及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2017)浙0302民初11657号民事判决,被告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融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8-04-26 |
2 |
(2017)浙0302民初7019号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302民初701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被告- 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 飞鸵鞋业有限公司 陈方 吴洁和 戴碎存 陈金玉 戴洁珍 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戴洁珍(330321197501090320)、吴洁和(330304197908114826):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被告浙江君浩科技有限公司、飞鸵鞋业有限公司、陈方、吴洁和、戴碎存、陈金玉、戴洁珍、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8-03-2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