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捷正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捷正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捷正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0192民初23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192民初235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租金211,541.4元、水电费5,603.78元、保证金3,880.35元,合计221,025.53元及滞纳金(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止,以未付租金45,18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5日止,以未付租金90,36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5月6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以未付租金135,54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11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5日止,以未付租金178,940.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5月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未付租金211,541.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02元,保全费3920元,合计14,522元,由原告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522元,被告江西汉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上述履行期限内一并给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承办法院: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重浪联系电话:0791-83859618 收起
...
展开
|
2021-12-2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