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路河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239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7-12 | 2021-07-31 |
2 |
刘录林、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执780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执行人-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1-06-29 |
3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永年县金磊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22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6-16 | 2021-06-28 |
4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晓阳、韩火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45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5-06 |
5 |
王彦花、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香录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84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王彦花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3-19 |
6 |
王香录、王彦花、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80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王香录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3-19 |
7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水江、张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24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2-01 | 2021-03-23 |
8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水江、张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2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2-01 | 2021-03-23 |
9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涉县嘉业贸易有限公司、刘真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28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1-19 | 2021-01-31 |
10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涉县嘉业贸易有限公司、河北龙田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冀0426民初30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涉县人民法院 | 2021-01-18 | 2021-02-0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宇强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崇羌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G50 | 2019-04-23 |
2 | (2018)冀04民初4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鲁平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8 | 2018-11-25 |
3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康业医药有限公司 邯郸市昌达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邯郸市启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赵俊玲 朱勇杰 赵洪青 赵珊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涉县人民法院 | G16 | 2018-07-03 |
4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鲁平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G50 | 2018-05-2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冀0426执491号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426执49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任麦山、任君丽、曹晓梅:本院受理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任麦山、任君丽、曹晓梅(2020)冀0426执49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收起
...
展开
|
2020-08-09 |
2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任君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田书超 董文强 任麦山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田书超、董文强、任麦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19年11月21日作出(2019)冀0426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田书超、董文强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两份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两份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20-01-17 |
3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任君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 曹晓梅 田书魁 任君丽 收起
...
展开
|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曹晓梅、田书魁、任君丽: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426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194069.76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5日起至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扣除已偿还的利息390694.91元);二、被告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曹晓梅、田书魁、田书超、任麦山、任君丽、董文强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426元,由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426元,由被告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曹晓梅、田书魁、田书超、任麦山、任君丽、董文强负担70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9-12-13 |
4 |
(2019)冀0426民初1797号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任麦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426民初179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任麦山 收起
...
展开
|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任麦山,曹晓梅,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任君丽:本院对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任麦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426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9-10-16 |
5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任君丽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426民初179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 曹晓梅 田书魁 任麦山 任君丽 收起
...
展开
|
河北恒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金鼎厚担保有限公司、曹晓梅、田书魁、任麦山、任君丽: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9-08-29 |
6 |
(2019)冀民终394号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冀民终39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邯郸市普聚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邯郸市普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对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民终39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收起
...
展开
|
2019-07-09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