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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和建筑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邮箱:ruihe@sz-ruihe.com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
    • 简介:-
    • 法律诉讼 253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8

    法律诉讼25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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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5行初102号 -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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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2021-09-24 2021-10-01
    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谢中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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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1332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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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14 2021-09-27
    3

    天津天房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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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104执664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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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1-09-10 2021-09-24
    4

    四川好易润德饰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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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6民初169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好易润德饰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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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021-09-07 2021-09-23
    5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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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民终1312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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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25 2021-08-29
    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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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291民初1739号之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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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8-31
    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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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1291民初1739号之一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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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8-31
    8

    吴植华、熊昌华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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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41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吴植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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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20 2021-09-07
    9

    南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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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0702民初4648号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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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27
    10

    海南承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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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95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海南承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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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10-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3民初320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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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320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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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32048号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张习群:本院受理原告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303民初32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82元,由原告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法院联系人:俞芳联系电话:25038110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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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1
    2

    原告涂传文诉被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徐作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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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1民初597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涂传文 被告- 徐作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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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徐作春:本院受理原告涂传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地址:南昌县富山大道与金沙二路交叉口小蓝经开区法庭承办法官:喻国弟联系方式:0791-8595089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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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9
    3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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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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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黄泳: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黄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二、被告黄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利息(计收标准:以欠付的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4月25日起按照约定的月息1.5%计至2020年8月19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13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343元,被告负担人民币1370元。原告预交的受理费人民币137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受理费人民币1370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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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2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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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271民初1078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刘亮华 当事人- 深圳市广诚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海南申亚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翟树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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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21)琼0271民初10787号原告刘亮华与被告深圳市广诚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申亚置业有限公司、肖贞思、翟树胜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五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33564元及利息15102.93元(暂计,以133564元为基数,按照一至五年(含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自2019年1月24日,计算至2021年5月30日,具体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五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电子送达同意书、诚信诉讼保证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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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5

    (2021)粤0303民初1255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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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25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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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550号黄泳: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125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黄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款项302121.6元;二、被告黄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利息(利息以302121.6为基数,自2018年2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2018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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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6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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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黄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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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黄泳: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的公告存在笔误,“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删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6日15时30分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法院联系人:欧晓旋电话:0755-2516982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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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4
    7

    (2021)粤0310民初36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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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369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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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0民初3699号深圳华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山诉你、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10民初369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副本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院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法庭(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04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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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8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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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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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黄泳:原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220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人民币本金10万元及至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自2019年4月22日开始计算,按照月息1.5%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为313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2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小计金额为:15630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罗慧妍电话:0755-2272501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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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9

    (2021)粤0303执93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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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执93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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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执9320号孙华山、陈小玲:申请执行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3民初1754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执93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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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10

    (2020)粤03民终568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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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5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洛阳弘锋玻璃有限公司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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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5687号刘奇:本院受理上诉人洛阳弘锋玻璃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胡月才、刘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你作为原审第三人,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17473号民事判决;二、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洛阳弘锋玻璃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4400元及迟延付款期间利息(以1744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5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三、驳回洛阳弘锋玻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4006元,由洛阳弘锋玻璃有限公司各负担218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各负担378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一年四月九日注:本公告于二○二一年四月九日发布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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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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