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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宁钢机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百家村
    • 简介:-
    • 法律诉讼 69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4

    法律诉讼6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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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2执异597号 定作合同纠纷

    异议人-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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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13 2021-09-15
    2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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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4民初10626号之一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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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8-29
    3

    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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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2执异521号 定作合同纠纷

    异议人-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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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8-24
    4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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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财保406号 -

    申请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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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7-12 2021-07-23
    5

    中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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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0121民初123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中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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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06-02 2021-09-13
    6

    上海岐海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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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492民初11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岐海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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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5-10 2021-05-11
    7

    10357江苏堃堃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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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282民初10357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堃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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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1-04-26 2021-04-30
    8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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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8601民初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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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2021-03-09 2021-03-19
    9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为福州市中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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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1民再1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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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3-11
    10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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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8601民初1764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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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11-13 2020-12-24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星源重装(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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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01 2020-10-23
    2 (2020)闽0203民初441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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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G48 2020-09-03
    3 (2020)闽0203民初441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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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G49 2020-05-1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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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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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2号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的上诉事项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赣0191民初322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指令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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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2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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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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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1号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的上诉事项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赣0191民初321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指令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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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3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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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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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1号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3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胡甜甜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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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4
    4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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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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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2号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3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胡甜甜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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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4
    5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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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章燕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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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19号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3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胡甜甜撤诉。案件受理4910元,减半收取计2455元,由原告胡甜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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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7
    6

    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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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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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0号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与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3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胡甜甜撤诉。案件受理4899元,减半收取计2499.5元,由原告胡甜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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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7
    7

    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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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章燕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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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19号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胡甜甜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666.67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逾期罚息(以2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8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11月5日为25733.33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425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六以其持有并质押的应收账款(被告六自2018年1月25日至经营有效期内,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承运吉利汽车配件等项目]之间因提供运输服务或其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处置后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并由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在质押应收账款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6.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述第1-3项诉讼请求暂合计240650.00元。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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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8

    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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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章燕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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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2号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燕、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胡甜甜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2000.01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逾期罚息(以6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8年4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11月5日为7760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4275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六以其持有并质押的应收账款(被告六自2018年1月25日至经营有效期内,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承运吉利汽车配件等项目]之间因提供运输服务或其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处置后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并由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在质押应收账款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6.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述第1-3项诉讼请求暂合计722350.01元。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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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9

    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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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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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1号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胡甜甜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2666.68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逾期罚息(以8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8年4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11月5日为102933.32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536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五以其持有并质押的应收账款(被告五自2018年1月25日至经营有效期内,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承运吉利汽车配件等项目]之间因提供运输服务或其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处置后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并由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在质押应收账款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6.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述第1-3项诉讼请求暂合计959200.00元。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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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10

    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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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胡甜甜 当事人- 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 赵鑫杰 赵盾 肖天江 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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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320号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甜甜诉被告上海鑫漪实业有限公司、赵鑫杰、赵盾、肖天江、上海鑫昱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大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胡甜甜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666.67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逾期罚息(以2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计算,自2018年4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8年11月5日为25866.67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34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五以其持有并质押的应收账款(被告五自2018年1月25日至经营有效期内,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泰华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承运吉利汽车配件等项目]之间因提供运输服务或其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处置后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并由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在质押应收账款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6.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述第1-3项诉讼请求暂合计239933.34元。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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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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