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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元福

    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

    在业
    • 官网:-
    • 地址:莱西市烟台路(白酒厂门南)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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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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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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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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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张志雷、李艳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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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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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张志雷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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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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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沪0114执4212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10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裁判文书——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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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285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 李艳 张志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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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2852号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本院受理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张志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沪0114民初285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要点:被告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和账款管理费479,672.24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案件诉讼费4,798.36元由被告莱西市中元福名酒行、李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定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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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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