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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艺文化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自编713号荣熙中心二号楼D409-2房(仅限办公)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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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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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1-26 2021-05-21
    2

    陈昕冉与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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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2002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陈昕冉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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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1-01-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105执26844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15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5执26844号陈昕冉与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其他案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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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2684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当事人-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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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26844号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陈昕冉和被执行人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执26844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539632322021-06-1516:02:10:0联系人:孙雪莹(2020)粤0105执26844号陈昕冉与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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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2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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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程伟强 林剑纶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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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退还服务商押金人民币495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49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8月16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725元,由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担50元,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负担867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537885412021-02-0715:59:58:237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电话:020-83008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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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3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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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 程伟强 林剑纶 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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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退还服务商押金人民币495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49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8月16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725元,由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担50元,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负担867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537747352021-01-2816:12:34:613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电话:020-83008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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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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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 程伟强 林剑纶 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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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6月18日开庭取消,重新安排于2020年11月25日开庭,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传票、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20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746152020-09-2119:47:11:270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电话:020-83008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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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5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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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 程伟强 林剑纶 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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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20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076072020-08-2416:03:12:394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2020)粤0106民初10283号北京环球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广州中马东方商务有限公司、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森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程伟强、林剑纶、福慧圣圆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联系人:陈盛萍、邓昭君电话:020-83008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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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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