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明泽

    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沙边街19号201(仅限办公用途)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山市万里通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利芹、中山市万里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中山市万里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万**通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中山市中幸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中幸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中山市中幸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中幸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中山市鸿程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鸿程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中山市鸿程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鸿程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20民终1873号送达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20民终1873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 中山市万里通物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吴斌全 仝道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20民终1873号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吴斌全、仝道静: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万里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广东天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5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19
    2

    (2019)粤2072民初10514号 收起

    ... 展开
    (2019)粤2072民初10514号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 黄德波 被告- 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72民初10514号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德波诉被告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按协议规定付清运输费用人民币3200正。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广州明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十时整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五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19-09-2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