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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里巴巴

    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6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5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5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琰凌、李伟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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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琰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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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刘雨晴、四会市择鑫珠宝店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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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刘雨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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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霞与李雨轩,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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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李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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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张秋华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赵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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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张秋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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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马泰来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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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马泰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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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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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原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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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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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原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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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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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原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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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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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原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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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马永和、马龙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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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马永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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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38139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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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813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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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8139号之一王晓晓:本院受理了原告王曼芝与被告王晓晓、第三人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闲鱼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4民初39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王曼芝与被告王晓晓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于2021年9月24日解除;二、被告王晓晓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曼芝货款31500元,原告王曼芝退还被告王晓晓涉案香奈儿黑金CF手袋(生产序号为28002098),如不能退还的,按双方交易价格进行抵扣;三、驳回原告王曼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7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港澳台及涉外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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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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