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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贝儿童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工业西路97号1层-7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4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9
    • 送达公告 42

    法律诉讼4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天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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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民初1090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天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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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6-16
    2

    深圳市太阳花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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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执恢778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太阳花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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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6-28
    3

    深圳市协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康贝儿童医院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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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保1247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协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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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6-02
    4

    深圳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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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5287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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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09 2021-05-11
    5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陈建才、李兆琛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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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183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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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3-16 2021-05-11
    6

    武翠凡与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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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193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武翠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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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3-08 2021-07-27
    7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黎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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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45号 劳动争议

    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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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1-15 2021-05-10
    8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梁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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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41号 劳动争议

    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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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1-15 2021-05-10
    9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关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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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43号 劳动争议

    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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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1-15 2021-05-10
    10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李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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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46号 劳动争议

    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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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1-15 2021-05-1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9执9257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1 详情
    2 (2021)粤0309执790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02 详情
    3 (2021)粤0309执7757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7-26 详情
    4 (2021)粤0309执621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6-02 详情
    5 (2021)粤0309执5623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18 详情
    6 (2021)粤0309执2292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2-09 详情
    7 (2020)粤0309执9766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1-26 详情
    8 (2020)粤0307执恢779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0-07-22 详情
    9 (2020)粤0307执恢778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0-07-22 详情

    送达公告4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执9257号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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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925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武翠凡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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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9257号深圳康贝儿童医院:申请执行人武翠凡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219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武翠凡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92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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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9
    2

    (2021)粤0309民初1130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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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1301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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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1301号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原告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130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合同款项本金60000元及利息(以60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2月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暂计至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为3308.5元);2、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6日15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请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院联系人:陆柳电话:07552107474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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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3

    (2021)粤0309民初230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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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230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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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230号肖小平: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与被告肖小平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驳回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原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肖小平2019年11月工资19798.78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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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4

    (2020)粤0307民初24539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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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45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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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4539号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2020)粤0307民初24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当自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01957.55元及相应利息(以货款101957.5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20年4月20日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在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7000元;三、被告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上述的第一、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68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494元,由原告承担19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注:本公告于2021年7月20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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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5

    (2021)粤0304民初1036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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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10366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深圳时代尚优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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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10366号之一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时代尚优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民初103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时代尚优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费7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3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1180元,由本院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180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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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6

    (2021)粤0309执621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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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6218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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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6218号深圳康贝儿童医院:申请执行人刘爱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0】176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62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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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5
    7

    (2021)粤0307民初264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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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26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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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642号之二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789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9789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18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判项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40元,由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深圳市鹏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预缴的2940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2940元,拒不缴纳,本院予以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注:本公告于2021年6月1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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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1
    8

    (2021)粤0309民初62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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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628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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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6286号彭云建、林国金、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李威与被告彭云建、林国金、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628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12月、2020年1-4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440982元;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11月-12月发生的水电费共计人民币11642元;4、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3项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452624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5日15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法院联系人:谢玉霞电话:0755-2105032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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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9

    (2021)粤0309执56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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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5623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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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5623号深圳康贝儿童医院:申请执行人朱洪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华法院(2021)粤0309民初23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56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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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10

    (2020)粤0304民初556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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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5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康贝儿童医院 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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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5657号之一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8194.1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8194.15元为基数,自起算,以120000元为基数,自起算,均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二、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你们9000元;三、被告成都盛源智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康贝儿童医院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广药联康医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3.64元(已由广药公司预交),由广药公司负担340元,由康贝医院盛源智公司负担3803.64元。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注:本公告已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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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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