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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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小平等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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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协议纠纷 |
异议人-福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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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小平等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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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协议纠纷 |
异议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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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俞云恩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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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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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小平、邓志华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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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邓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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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小军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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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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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小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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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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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严永梅追偿权纠纷普通执行查冻扣大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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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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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与邹建华、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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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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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王梅勇追偿权纠纷普通执行查冻扣大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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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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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邹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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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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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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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赣0502民初164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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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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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诉被执行人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俞云官、林丽钦、俞云恩、王丽明、俞云坤、廖春惠、张学勇、龚怡君、廖江闽、沈小铭、张俊、李燕萍、俞云里、俞华芸,异议人林孔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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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5执异3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被告- 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 廖春惠 张俊 王丽明 廖江闽 李燕萍 俞云恩 林孔玉 俞云官 张学勇 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 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龚怡君 沈小铭 俞云里 林丽钦 俞云坤 俞华芸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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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江闵、沈小铭: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俞云官、林丽钦、俞云恩、王丽明、俞云坤、廖春惠、张学勇、龚怡君、廖江闽、沈小铭、张俊、李燕萍、俞云里、俞华芸,异议人林孔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5执异30号应诉通知书、异议申请书、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院(2021)赣05执异30号应诉通知书、异议申请书、证据,逾期则视为送达。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联系电话:0790-64261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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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2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诉被执行人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俞云官、林丽钦、俞云恩、王丽明、俞云坤、廖春惠、张学勇、龚怡君、廖江闽、沈小铭、张俊、李燕萍、俞云里、俞华芸,异议人林孔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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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5执异3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当事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被告- 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 廖春惠 张俊 王丽明 廖江闽 李燕萍 俞云恩 林孔玉 俞云官 张学勇 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 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龚怡君 沈小铭 俞云里 林丽钦 俞云坤 俞华芸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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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江闵、沈小铭: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俞云官、林丽钦、俞云恩、王丽明、俞云坤、廖春惠、张学勇、龚怡君、廖江闽、沈小铭、张俊、李燕萍、俞云里、俞华芸,异议人林孔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5执异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院(2021)赣05执异30号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联系电话:0790-64261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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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3 |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诉被告张俊、张学勇、俞云坤、龚怡君、俞华芸、李燕萍、俞云恩、俞云官、王丽明、廖春惠、林丽钦、俞云里、沈小铭、廖江闽、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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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5民初297号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被告- 张俊 张学勇 俞云坤 龚怡君 俞华芸 李燕萍 俞云恩 俞云官 王丽明 廖春惠 林丽钦 俞云里 沈小铭 廖江闽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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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张学勇、俞云坤、龚怡君、俞华芸、李燕萍、俞云恩、俞云官、王丽明、廖春惠、林丽钦、俞云里、沈小铭、廖江闽、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被告张俊、张学勇、俞云坤、龚怡君、俞华芸、李燕萍、俞云恩、俞云官、王丽明、廖春惠、林丽钦、俞云里、沈小铭、廖江闽、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坤雨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晨裕实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0一九年九月二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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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
4 |
上诉人胡琥诉被上诉人张德江、邹红梅、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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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5民终27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胡琥 被上诉人- 张德江 邹红梅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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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邹红梅:本院受理上诉人胡琥与被上诉人张德江、邹红梅、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05民终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0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联系电话:0790-64261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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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
5 |
上诉人胡琥诉被上诉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德江、邹红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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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5民终27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胡琥 被上诉人-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德江 邹红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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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邹红梅:本院受理上诉人胡琥与被上诉人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张德江、被上诉人邹红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双向监督规定、执行情况表、案件审判监督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0一八年五月四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联系电话:0790-64261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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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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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琥诉被告张德江、邹红梅、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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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502民初164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胡琥 被告- 邹红梅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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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邹红梅:本院受理原告胡琥与被告你们、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赣0502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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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
7 |
原告胡琥诉被告张德江、邹红梅、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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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502民初164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胡琥 被告- 张德江 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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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邹红梅:本院受理原告胡琥与被告你们、新余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赣0502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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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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