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前海锐致

    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上诉人-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上海藤轲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藤轲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深圳市互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原告-深圳市互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宝能汽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初157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姚振华 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初1578号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74法庭(新大楼三楼西区)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1-12-13
    2

    (2021)粤0309民初372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372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 常诚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3725号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常诚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372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立即支付未分摊开发费和模具费5260189.76元(不含税)及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立即支付己开票未付货款141824.59元及从2020年9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请求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08日10时15分在观澜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杨雪怡电话:0755-21052377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6-22
    3

    (2021)粤0309民初372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372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常诚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3725号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常诚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372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立即支付未分摊开发费和模具费5260189.76元(不含税)及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请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立即支付己开票未付货款141824.59元及从2020年9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请求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08日10时15分在观澜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杨雪怡电话:0755-21052377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6-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