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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芦汉沽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国家庄街28号(存在多址信息)
    • 简介:-
    • 法律诉讼 34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3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远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民峰水产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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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116民初1453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当事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民峰水产有限公司
    刘远
    收起

    ... 展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6-28
    2

    李建荣、李翠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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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3民终3117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上诉人-李翠华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李建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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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6-07
    3

    陈新花、杨某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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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3民终1488号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陈新花
    赵某
    赵雨薇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杨某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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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1 2021-06-04
    4

    李建荣、李翠华等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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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116民初2448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原告-李建荣
    李翠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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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1-02-18 2021-06-07
    5

    陈新花、杨宗梅等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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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16民初28117号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赵雨薇
    杨宗梅
    赵某1
    陈新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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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6-04
    6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刘远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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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3民终331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上诉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08 2020-12-18
    7

    刘远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民峰水产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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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16民初6828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原告-刘远 收起

    ... 展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0-12-18
    8

    田秀兰、顾玉清等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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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16民初131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唐广建
    田秀兰
    顾玉清
    顾玉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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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0-08-26
    9

    孙影与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汉沽分中心社会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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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16民初2373号 社会保险纠纷

    原告-孙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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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04-09 2020-06-12
    10

    黎海霞、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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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民申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黎海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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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24 2020-07-01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

    原告-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苏金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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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G34 2019-06-27
    2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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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G27 2016-10-20
    3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盛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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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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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民终7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李水会 宋树冰 被上诉人- 李德雄 当事人-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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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20)桂01民终7102号上诉人宋树冰、李水会与被上诉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决定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当事人监督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1月2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号法庭(三楼)公开开庭审理,如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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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5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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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宏天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德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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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宏天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李德雄、张宏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002号的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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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8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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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宋树冰 当事人-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德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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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宋树冰诉被告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李水会、李德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原告宋树冰与被告李水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的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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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1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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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宋树冰 被告-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李水会 李德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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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宋树冰诉被告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李水会、李德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李水会、李德雄共同向原告宋树冰退还货款58250元;二、被告李水会、李德雄共同向原告宋树冰支付利息(计算方法:以5825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宋树冰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862元,由原告宋树冰负担1561元,被告李水会、李德雄共同负担1301元。”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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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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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宋树冰 被告-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李水会 李德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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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刊登于《新浪司法法院公告》2019年1月4日案号:(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原告宋树冰诉被告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李水会、李德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内容有误。现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更正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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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5
    6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宋树冰 被告-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李水会 李德雄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10343号原告宋树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据原告方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13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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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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