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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松)应急罚〔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决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