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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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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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破申464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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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1-01 |
2 |
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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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破申143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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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0-06-23 |
3 |
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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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2执255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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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6-11-14 | 2018-08-3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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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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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破46-1号 | - |
当事人- 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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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破46-1号本院根据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2月19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2507-2512;负责人:陈联书;联系人:马学信;电话:020-38939502转801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3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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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
2 |
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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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破135-1号 | - |
当事人- 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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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粤01破135-1号2020年5月25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广东五一零零护肤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锦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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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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