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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黛仕实业

    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8弄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七女与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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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457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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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01-08 2021-09-04
    2

    谢晓娟与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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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6民初16535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谢晓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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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01-07 2021-04-28
    3

    王金艳与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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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6民初16618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王金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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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22 2021-04-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中煤国际(陕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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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7417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武世永 当事人- 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中煤国际(陕西)国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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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7417号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中煤国际(陕西)国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世永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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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中煤国际(陕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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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6756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蔡纪翠 当事人- 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中煤国际(陕西)国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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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6756号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汉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中煤国际(陕西)国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纪翠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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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
    3

    送达裁判文书——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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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4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杨七女 被告- 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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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457号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七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6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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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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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457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杨七女 被告- 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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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6民初457号上海德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黛仕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七女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金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2月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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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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