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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禾汽车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鹏兴社区鹏兴路2号鹏基工业区706栋一层108-1
    • 简介:-
    • 法律诉讼 2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84

    法律诉讼2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罗某某与何某、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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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138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罗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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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7-01 2021-08-06
    2

    王国志与李胜兵、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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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3民初136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王国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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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6-04
    3

    李莉与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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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059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李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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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6-17
    4

    马建芝与周俊忠、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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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85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马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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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6-17
    5

    李惠萍与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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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966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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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1-06-17
    6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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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70856号 股权转让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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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0-12-28
    7

    刘素娟与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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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89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素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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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2-23 2021-04-26
    8

    北京枫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利等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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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财保1560号 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人-北京枫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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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1-12 2021-02-23
    9

    北京枫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利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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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财保1560号 股权转让

    申请人-北京枫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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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1-12 2021-02-22
    10

    何罗;雷守沮;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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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保3697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何罗
    雷守沮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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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1-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3执26840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18 详情

    送达公告8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3民初867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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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86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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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8679号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与被告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86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确认原告与被告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场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终止;二、被告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支付信兴广场商场商业大楼1F层01-03室单元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管理费29956.88元;三、原告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对被告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管理费押金44935.22元不予退还;四、被告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支付信兴广场商场支付因拖延支付物业管理费而产生的暂计至2020年8月15日滞纳金为3165.44元,之后的滞纳金以拖欠费用为基数,按年利率6%为标准计至清偿之日止;五、驳回原告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管理处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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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9
    2

    (2021)粤0307民初167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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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672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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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6723号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吴丽群与被告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167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吴丽群的起诉。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吴丽群已预交的7352.99元,本裁定生效后本院予以退回。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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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1
    3

    (2021)粤0307民初1672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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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67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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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6722号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温志鹏与被告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167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温志鹏的起诉。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温志鹏已预交的7241.98元,本裁定生效后本院予以退回。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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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1
    4

    (2020)粤0307民初3858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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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8582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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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8582号之一周俊忠、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建芝与被告周俊忠、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三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三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385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马建芝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6324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注:本公告于8月31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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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5

    (2020)粤0307民初396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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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9660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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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9660号之一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惠萍与被告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三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三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396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李惠萍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0074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注:本公告于8月31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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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6

    (2021)粤0303民初1185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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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18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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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1850号杨小平、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曾禄春与被告杨小平、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118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杨小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禄春偿还借款本金550000元;二、被告杨小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禄春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5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21.19%的标准支付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支付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曾禄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34元,由被告杨小平负担。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513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杨小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513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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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7

    (2021)粤0307民初818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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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818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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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8180号王利、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全荣丽与被告何罗、曾研、王利、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81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全荣丽的起诉。案件受理费4537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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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1
    8

    (2020)粤0307民初384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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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847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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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8477号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余启棉与被告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384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余启棉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1779元(原告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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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1
    9

    (2021)粤0307民初3080号送达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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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30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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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3080号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原告左军与被告何罗、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禾臻汽车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30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左军的起诉。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左军已预交的4602元,本裁定生效后本院予以退回。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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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8
    10

    (2020)粤0307民初31501号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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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150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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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1501号何罗、曾研、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张俊辉与被告何罗、曾研、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315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张俊辉的起诉。本案受理费19462元(原告已预交),退还给原告。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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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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