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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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378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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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378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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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3780号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环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1378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确认原告深圳市环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已经于2020年6月11日终止;二、判决被告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深圳市环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5月、6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综合管理费、清洁费总计人民币76561.31元(大写柒万陆仟伍佰陆拾壹元叁角壹分,其中4月费用27897.25元;5月费用32447.46元;6月费用16216.6元);三、判决被告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深圳市环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费损失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四、判决本案的一切的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深圳市银证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合计:人民币81561.31元(大写捌万壹仟伍佰陆拾壹元叁角一分,不包括第四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2月03日14时30分在第11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法院联系人:王晶晶电话:0755-86608204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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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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