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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盛世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娄丽艳、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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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2053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娄丽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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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0 2021-04-27
    2

    郎宇与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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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郎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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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2-02 2020-12-28
    3

    吴白茹、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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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3民初270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吴白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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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1-04-26
    4

    梁夏乾、张红恩、黄金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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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5民初133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梁夏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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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11-20
    5

    吴白茹与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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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02民初3093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吴白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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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19-11-11 2020-06-12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吕君剑 被告- 谭世宗 鹿寨县兴盛寄卖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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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鹿寨县人民法院 G55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152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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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1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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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夏乾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决被告一返还车辆受让款人民币282500元及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以2825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9年5月2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5月26日的违约金为220350元);2、判决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以上款项除诉讼费外暂合计为502850元。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7民初1152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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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2

    (2021)粤03民终2053号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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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2053号深圳市启泰二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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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2053号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上诉人娄丽艳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2053号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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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4
    3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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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郎宇 被告- 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周伟标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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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之一深圳前海安心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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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8
    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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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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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之一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郎宇与被告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一、(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民事裁定书第1页中“被告: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8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2480318E”补正为“被告: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1EK53”;二、(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民事裁定书第2页第9行中“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补正为“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本公告已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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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8
    5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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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郎宇 被告- 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周伟标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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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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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6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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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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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414号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郎宇与被告深圳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车鑫宝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后河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郎宇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4632.16元(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予以退还。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公告已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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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7

    (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公告之一(裁定、上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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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娄丽艳 被告- 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周伟标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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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之一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周伟标:本院受理原告娄丽艳诉被告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裁定书主文为:驳回原告娄丽艳的起诉。原告娄丽艳的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2020)粤0304民初33709号民事裁定书;2、将本案发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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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0
    8

    (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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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深圳市启泰二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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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33079号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娄丽艳诉被告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周伟标、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各一份、证据一套。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16时,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深圳市启泰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告深圳市前海安心联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200万元,利息(自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18日尚欠利息约为62166元;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另10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9%计算);二、判令被告后河公司为上述二被告就上述欠款、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自2020年3月30日起按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给付日止;三、判令被告周伟标为被告后河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补充偿还责任;四、判令被告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对上述四被告的给付责任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五、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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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9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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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 吴白茹 被告- 庄儒健 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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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白茹与被告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被三被告非法侵占的原告马自达CAF716B型号,车牌号:闽C0903H小车一辆,价值15万元。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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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3
    10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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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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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白茹,被告庄儒健、深圳市后河车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海盛世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被三被告非法侵占的原告马自达CAF7162B型号,车牌号:闽C0903H小车一辆;2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被三被告非法侵占原告放置于涉案车辆上的现金12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一天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见报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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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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