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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建筑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29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748
    • 法院公告 1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74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佘华平与张永虎、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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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803民初40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佘华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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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5 2021-07-30
    2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魏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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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02执915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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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7-26
    3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魏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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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02执91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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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7-26
    4

    南充同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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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603民初26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充同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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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2021-06-10 2021-06-26
    5

    卿立才与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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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682民初142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原告-卿立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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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邡市人民法院 2021-06-01 2021-07-08
    6

    四川龙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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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503财保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四川龙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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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7-12
    7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成都中铁运龙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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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执异1317号 其他案由

    申请保全人-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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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6-08
    8

    毕节市双山新区晶弘建筑物资租赁站与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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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521民初2120号之二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毕节市双山新区晶弘建筑物资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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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2021-05-21 2021-06-24
    9

    泸州兴昌利建材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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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503执5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泸州兴昌利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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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6-11
    10

    周丕春与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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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923民初1292号 人格权纠纷

    原告-周丕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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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5-28

    法院公告1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川0114民初29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省新都美河线缆厂 被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刘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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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G24 2018-06-28
    2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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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20 2018-02-01
    3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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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2-01
    4 (2017)川0107民初1027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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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17-12-21
    5 (2017)宁0104民初6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银川银旺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舒涛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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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79 2017-11-30
    6 (2016)闽0213民初11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陈建华 张日暖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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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G19 2017-11-19
    7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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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八版 2017-10-29
    8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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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17-10-29
    9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银川银旺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舒涛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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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G42 2017-08-13
    10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广会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丰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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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G77G80中缝 2017-07-2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黄建平与被告尚来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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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703民初60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黄建平 被告- 尚来庆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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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703民初6054号原告黄建平与被告尚来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尚来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建平劳务费人民币215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黄建平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被告尚来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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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2
    2

    原告黄建平诉被告尚来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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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703民初722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黄建平 被告- 尚来庆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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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703民初7223号原告黄建平诉被告尚来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盛世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尚来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黄建平劳务费人民币215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黄建平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被告尚来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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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5
    3

    (2018)川0603执5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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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旌阳56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重庆市沛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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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重庆市沛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申请人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依照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2016)川0603民初3650号民事判决,于2018年2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玉华)无法找到(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8)川0603执56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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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7
    4

    (2018)川0703民初6054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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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703民初60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建平 被告- 尚来庆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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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703民初6054号原告黄建平诉被告尚来庆、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追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劳务费215000元,并从2016年7月25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承担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4日9:30时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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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9
    5

    (2017)川0107民初10279号原告于怀明与被告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王广明及第三人陈传富、石义军、罗庆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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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0107民初1027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于怀明 被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王广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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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受理的(2017)川0107民初10279号原告于怀明与被告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王广明及第三人陈传富、石义军、罗庆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劳务费2450334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计息308742元(以上述工程劳务费为基数,按每月0.5%,从2015年7月28日计算至工程劳务费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28日);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工程借款4312000元,支付工程借款利息3872548元(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及已确认利息为基数,按每月2%计算,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17年8月23日)。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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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1
    6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起诉成都中铁运龙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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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01民初33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起 当事人-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成都中铁运龙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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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7)川01民初3363号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起诉成都中铁运龙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工程进度款8920230.48元及利息2003835.37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2、被告按照原告报送的结算金额支付欠付的结算款20901855.12元及利息2680082.3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3、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等所有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7-10-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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