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东林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沪0110民初2120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G32 | 2020-05-28 |
2 | -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G61 | 2020-01-1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沪0110执2194号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2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沪0110民初2120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沪0110民初21203号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沪0110民初21203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服务费13,000元;二、被告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元,公告费1050元,由原告磁创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157元,被告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01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22 |
2 |
(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民事裁定书》公告(深圳清舟文化传…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7民初869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7-15 |
3 |
(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民事裁定书》公告(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7民初869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极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民初869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7-15 |
4 |
(2018)粤0309执12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9执127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李东林 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9执1271号深圳清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东林: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相位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2007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9执12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24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