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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谷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场路4号厂房二二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协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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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民申15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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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8-18 2020-11-30
    2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乾德健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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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5执1191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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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9-12-10 2020-03-21
    3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乾德健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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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829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乾德健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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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02 2019-08-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3351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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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35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被告-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徐伯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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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3511号徐伯乾、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告徐伯乾、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今被告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徐伯乾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631500元及实际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21年3月25日,利息为人民币364.23元,罚息及复利为人民币23784.35元,本息共计人民币655648.58元,之后利息、罚息及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徐伯乾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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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5
    2

    (2021)粤0304民初3228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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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228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被告- 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徐伯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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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2285号徐伯乾、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诉被告徐伯乾、深圳市五谷新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41000元及实际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21年4月28日,利息为人民币587.79元,罚息为人民币5584.04元,复利为23.28元,本息共计人民币147195.11元,之后利息、罚息及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此页无正文)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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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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